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主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肌氨酸钠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交通路与曹吴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约143亩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的氢氰酸、氰化、2-氨基丁酰胺氨化和水解装置,进行部分改造实现20000吨肌氨酸钠的生产。
项目备案代码:2406-340311-07-02-710349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55232548
联系人:熊总
3、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65007017
联系人:开总
4、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UqwlwWOfgk4xbZWRorBQA?pwd=w1sp 提取码: w1sp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